2014-07-11 14:06:0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华坪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电缆分支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403084
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坪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电缆分支箱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 招标范围包括: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1 | 华坪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 | 电缆分支箱 |
3. 合格投标人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厂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
(3) 近2年内有100台及以上供货业绩,且在以往工程中履约信誉良好;
(4) 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
(5) 无不良财务状况,无关、停、并、转情况;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本次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 母企业产品业绩不能代替子企业产品业绩;
(8) 在近3年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货物不得出现以下问题:严重事故、较大质量问题、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5. 报名方法及招标文件购买:
5.1有兴趣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下列资历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廉政保证书纸质原件一套,扫描电子版一份(正本加盖签章):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
5)供货业绩及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甲方名称 | 设备型号 | 设备数量 | 甲方联系人 | 甲方联系人电话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实行状态 |
企业名称: | ||||||||||
企业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总机电话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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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经理/董事长 | 姓名: | 办公室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主管销售副总经理 | 姓名: | 办公室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销售部经理 | 姓名: | 办公室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主管售后服务副总经理 | 姓名: | 办公室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售后服务部经理 | 姓名: | 办公室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6. 投标文件递送日期及递交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
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参照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要求。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企业
联系人:赵瑞芬、赵雪
电 话:(8610)88317704或88317815
传 真:(8610)88317777-7704
电 子 邮 件:zhaoxue@cwpgroup.hk
zhaorf@cwpgroup.hk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冒海燕、王艳蕊
电 话:010-88354433-330、760
传 真:010-88356017
电 子 邮 件:maohy8288@163.com、wangyanruii@263.net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人民币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人民币帐号:7112 5101 8260 000536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2014年7月11日